anafki

小农经济,自给自足。

旦暮

点梗一发完。

评论关键词汇总:沈杨,王赵/赵王,侯王(亲情向),现代,玄幻,拉郎,重逢,甜(一丢丢),参见上篇点梗里的评论。

玄幻那个我没懂,结果写到最后也没放进去orz……土下坐。

后半截因为感冒拖拖拉拉写劈了,就随便看看拉倒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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话说今时今世法治社会,治你治我,治六合内外人鬼神佛。这年头,茅山的道士渡劫得申请落雷空域,湘西的赶尸出门要定位GPS,妖怪成精都得按就近原则到点化地的派出所登记落户,只有建国前的一些老妖怪们仗着道行深派头大,遁迹山野或人间,只要不惹乱子,姑且随他们暂作漏网之鱼。

侯瞿梁家没有鱼,但他家有条蛇,碗口大梨花白,正挂在客厅顶灯上。

侯老师在大吼大叫和捂脸叹气之间犹豫不决。

“你下来。”

蛇怯怯地吐了吐舌头,哧溜一声滑进了客卧的门缝。

三十年了,这还是他们第一次吵架。


侯瞿梁跟杨松是三十年的对门、同窗、同行、同事。说不定以后一起住养老院,还能同居——老侯就着夏天晚饭后的啤酒嘚吧嘚吧得意忘形,出口才想起来另一位主角的身份,顿时有点气馁。对面杨松给他倒上一杯茶推过来,热气袅袅如烟,模糊了眼镜和镜片后弯成月牙的眼睛。

杨松不是人。

万物有灵,它生于何年何地何家已不可考,只记得被鸟叨上半空,又机缘巧合挂在了另一地界的松树上被人救了下来。救它的是一老一少一对父子,守着皇陵相依为命。小白蛇因祸得福,倚着冲天龙气从懵懂无知养出清正灵性,最后化人修行,百年延绵。

杨松是实打实的精怪,却一直老老实实学着做人,学了这么多年,终于比人更像人,清癯峻拔举止端方,性格传统得近乎耿直,见不着一点爬行动物灵活悠游的影子。侯瞿梁货真价实凡人一个,反倒性情飞扬主意多,视凡世俗常于无物,即便当年意外撞破好友身份,也能兴致勃勃接受现实,比一般人更能理解鬼神之流。

“你走路咋不扭啊?硬邦邦挺着脊梁骨。”老侯以前贱兮兮戳着他的腰开过玩笑。

“我比一般蛇多半根骨头支着,别人送的。”小杨一本正经地回答,叫人分不清是在讲大实话还是冷笑话。

“送你骨头?”

“养我的人送的,是别人的。”杨松眨眨眼,瞳孔渐渐缩成两条细线,“等找到了原主,我就替他还给人家。”

“骨头还能拿出来还的?”

“能啊。就是有点……”他话没说完,砰一声一头栽倒在桌子上。那时候他们还在南京,一起过端午,侯瞿梁把雄黄酒错当料酒浸了咸鸭蛋做菜,杨松误吃了几口,醉得原形都藏不住,晕晕乎乎跑人家梁上盘了一宿。

“有点”什么呢?老侯后来忘了问。除了努力学习“做人”,杨松有种我来人间到此一游的散淡劲儿,好像世上没什么值得执迷的东西,也就这两年才若有若无起点事业心。话说回来,你能指望有什么东西能迷住一个五百年的老妖怪?老侯也就心安理得将那句未完成的话抛在了脑后。

如今他推开客卧的门,看见被子下的鼓包一动不动,只觉得悔不当初。

一周前广州落了雷暴。那天杨松在中山拍戏,没回他微信也没接电话。老侯虽然觉得奇怪,也没多想,直到第三天他收到个快递盒子,一打开,里面一条半死不活的蛇和一副碎掉的眼镜,几乎吓得魂飞魄散。

他那时才想起来,今年是白蛇的第五百年。


白蛇的第五年,是在永陵旁的神宫监里度过的,在那它碰见过一只梦貘。

皇家居所,本不该有扶桑异兽,只是那年皇帝新丧入主永陵,山门大开也惊动了隔壁,囚禁在长陵随葬贡物里的貘脱困而出,循着活人气味闯进了神宫监,碰到了守人入眠的白蛇。借机缘和私心,它们作了一个小交易,白蛇偷窥了神宫监主人的梦。

嘉靖入陵的一个月前,吕芳先一步去了。在那之后,杨金水开始更频繁地做梦。干爹,纱帐里皇帝的衣摆,一排排面目模糊的小太监们,大殿冷到膝盖发疼的金砖,江南的河流蒸腾出草木似的鲜活气味,织造局如焚如染的绸缎挂在院落,像霞光隔绝出的迷宫。

有人在迷宫深处弹琴。

又是他。

杨金水总是梦见沈一石。不是商人的粗布,也不是赏赐的官服,他就披着一件雪白长衣,被发跣足,迎着透过绸缎的天光,轮廓清晰,漫身灿烂。光里裹着风,风里裹着琴声,琴声在阔大天地间寂寥又坦荡地奏响,一声声像雨打梧桐,迎向飞快坠落的命运。他们的命是商人的命,太监的命,棋盘上两颗卒子的命,从来不姓沈,不姓杨,也就从不曾揭下画皮袒裎相见过。杨金水因此被这个完全陌生的背影迷住了,这背影原先只存在于那些伴随着三月桃园金黄桂子的瞬间,那些暂时忘却蝇营狗苟尚可一飨风雅的惊鸿一掠里,白得明亮刺眼又不合时宜。如今他终于从一场相互掣肘的大戏中破茧而出获得自由,剥落了所有虚与委蛇,剩下这个孤高的、狷介的、昂着头弹琴的沈一石。

真实的,站直了的。

站着还怎么弹琴?哦,弹琴的不是沈一石,弹琴的是做梦人自己。他一低头,琴弦勒住手指,是他自己在弹广陵。怎么会是他呢?他又不会。

他又不配。

他弹广陵的手也不是当年在江南养尊处优的手,它经过了经年累月磋礳已经粗砺不堪,只有天生的细长骨头依旧紧绷着皮肤,撑出嶙峋刻薄的轮廓。手指仿佛有了自我生命,一声声急弦不辍,为那个雪白背影奏响他配得上的挽歌。风鼓荡满院锦绣,将通红丝绸一寸寸化作火焰燎原。

沈一石转身冲杨金水露出一个笑容,说不清是怜悯还是嘲讽。

我对不起公公,也对得起公公。

他走进了火焰里。

杨金水醒了。

帝陵岑寂,猫留在大内,老祖宗已经西去,头顶上那片云新旧交替如今换了天地,但其实与他再无关系。迟了这些年,也终于轮到他自由,自由得孑然残身,身如浮萍,与过去只剩一场大梦。梦也是谬梦,他和那个早死的商人并不一样,怎会在梦里为他动容。虽有同行作恶的默契,沈一石手段虽硬,心肠却软得不像话。而他生就是宫里养的恶狗,心眼小得只能放下这几个人,一腔冷血作护城河,将芸芸众生的死活隔绝在外。

怎么配得上广陵。

蛇从枕头旁探出头吐信子,枕头下的盒子被缠住了拖出半截。杨金水见它通人性似的拨开盒盖钻进去也不惊讶。蛇身雪白如玉,一层层亲昵地盘着中央一小截焦黑骨头,张嘴就吞,主人并没有阻止。沈一石一把大火连宅带人烧了个透,他当时鬼使神差悄悄找人敛了商人的尸骨,大多作了灰,小半被虫鸟叼走,只剩半截指骨留存下来。他不知道为什么要把这截晦气东西留下来,就像他也不明白为什么总是做梦梦见故人。很多东西留在手上或留在心里都已经没有意义,人亡家破者输,沈一石如果没灌孟婆汤,估计这会儿该在十八层地狱那头等着他。

等吧等吧,他一向自私寡恩,让人在下头多等也并不觉得愧怍,何况还能等几时?帝陵一个人的长冬并不比朝天观的好过,他满打满算,只是想再看一眼永陵前的梅花。

蛇彻底吞下了那半枚骨头,邀功似的翘着尾巴冲他昂头。骨头上有一缕不干净的执念频频扰人,貘送它入梦一窥,它就准许异兽食梦果腹,算还恩公一个清净,一箭三雕,蛇不通人事,光觉得得意。杨金水对此一无所知,只叩了叩它的脑袋:“巧取豪夺的小东西。你要是哪天真成精入世了,记得替我找找这玩意儿的主人家,还了他罢。”

咱们也算两清了。

那年梅花落后,杨公公也死了。白蛇留在山中不知岁月,只隐约记得山门开阖两回,人间一番喧嚷。后来它修成人形,取了恩公的姓,借了松树的名,便下山去了人间,从绾髻到断发,从留辫子到剪辫子,眨眼白云苍狗,直至今朝,有了自己稳定的住所,工作,损友,眼镜收集癖,坚决不吃鸡和爱喝普洱茶的小习惯。有段时间侯瞿梁总催它讲以前的故事玩,明朝的轶事,清朝的八卦,拍大秦的时候又天天跑来问(“侯老师你行行好吧,我是五百岁,又不是五千岁。”“哦对,战国的时候你还没孵出——等等你多大?!”),它被念地烦了,一律回答不记得。

可不就不记得了么,流光抛人,不放在心上的冲刷殆尽,刻在心头的又被渐渐磨平,它有时早起对着镜子刷牙,看着那张几百年没有选择变换的脸,自忖当年的杨金水到底是不是长这个样子。它当初照着他的面目化人,如今却连他五百年前长什么样也记不清,只能牢记那句“还了他”的话,作为人间遨游的唯一依凭。

差点就因为私心辜负了那点依凭。

到底是没辜负。

雷公的鼓锤将子夜炸得雪亮,亮得能看清电母紫色的斗篷。龙王在卑贱的远亲面前耀武扬威,朝脸上泼洒遽烈如耳光的雨水。它没提交今天在广州这片的渡劫申请,可也没料到五百年的劫会这么大啊,杨松无奈地想,这样一通闹,指不定之后要去妖怪派出所蹲几天——如果还有之后的话。

拖了十来年,幸好提前把骨头还给了沈枔……沈一石。

它开始下坠。

雨水往天空落去,乌云在脚下翻涌,时间倒流,日落日升,大厦的玻璃幕墙鳞片翻飞褪成飞檐斗拱,满街的西装革履晕成了新安江上的广袖当风。江船头有白衣人,肩上停飞鸟,迎着风吟咏:

怀伊人难诉我心之哀伤兮,路漫漫不知归于何方。

借风波送我于江水之间兮,水茫茫天地一流殇。

沈一石转过头来冲它笑了。

“杨松。”他说。

飞鸟俯冲下来,在坠地前接住了它。


沈枔把那首白话的《哀郢》唱完,从梦里溢出的最后一点雷声消散在天花板角落。被子下白蛇重新变回人形,在那首古怪的摇篮曲里眉头舒展,沉入无梦的睡意。它于是放下心离开床边,拉开门一出房间,就见侯瞿梁大马金刀跨坐在茶几上,面沉如铁。

“你不是人。”

沈枔稍微判断了一下这句话是在陈述还是在骂人。

“你也看见它的梦了?”它飞快地扫视了一圈,看到壁橱上几个造型奇特的器物,确认了自己的想法,“啧,挺有经验。法器准备得不错。”

老侯嗤笑了一声:“我认识小杨三十年了。茅山道士都吃过我做的饭。”他很快收敛笑容,“你救它回来,我谢你。但你是那只鸟,虽然长得一样,你不是那个商人。”

“我不是。我只是照着沈一石的脸变的。”沈枔摇摇头,“人都死几百年了,它找不到的。”

沈一石死了,死得华丽却不干净。改稻为桑的烂摊子姑且留给巡抚衙门狗咬狗,他不关心,可芸娘和高翰文托付给杨公公,他却不能不担心。心里放不下,阎王不放行,只能在枉死城等结果,留下一点挂念寄身枯骨,听凭天意发落。没想到阴差阳错,骨头半截被虫鸟吞腹入土,半截留给了太监。他初殒身不久时听杨金水同芸娘讲,沈能两手一拍地走,是个有福的人。有福?商人在业火灼烧中冷笑,恨不得作厉鬼回到人间噬其血肉。等到数轮年岁过去,跟着太监走完了这一遭,见证高楼起高楼塌,宾客宴宾客散,剩下牡丹花败,不得死不能活只能真真假假疯魔,到了无常真过来告诉他,时候已到,他们要去锁那太监下来的时候,他却久久沉默了。

他们都是罪人,禽兽衣冠,蛇蝎心肠,谁也不比谁更干净,哪怕心比天高附庸广陵,娘胎里带出来的贱,能骗谁?谁能冲着这天吼一声,我不服?

你待芸娘如约,咱们两清了。他对那懵懵懂懂却乖顺地跟着他的生魂说,牵着他往畜生道慢慢走去,走向两只恶鬼活该去受的命运。这一世起起落落憎之怨之,末了良辰美景尽付残垣,倒也换黄泉几步把臂同行,天大的缘分了。倘若十世受苦后来生有幸,能做回人,能再遇见,能遇见在一个不那么糟烂的人间,或许能同你……

或许吧。

“所以你是谁?”侯瞿梁不为所动,像个黑面门神牢牢守着自家宝物,“干嘛招惹杨松?”

沈枔抒情抒到一半被打断,有点不高兴:“我没招惹他。我……”他顿了顿,想说什么,又改了口,“沈一石的另半根骨头,在我这儿。”

它本是住在朝天观外杏树上的一只白鹭,有灵无识,无意吞下了亡者半个指骨,稀里糊涂开了窍。没人养过它,自然也不会明白什么执念,只随心性逍遥自在,御风南北。它天资聪颖,见多识广,习惯了俯瞰天地,也就格外骄傲不驯,享受着人间热闹喧嚷,屡屡惹出乱子又屡屡化险为夷。

“一直到十一年前,我们因为工作在北京碰到。”沈枔舔了舔嘴唇,“毕竟修行同出一源,我一看到它就知道怎么回事。杨松可能也感觉到了,但他大概是把我当作了那个沈一石的转生。”

“十一年前?”

“对。十年对于妖怪也不算多长——艹!你怎么打人哪!”

“打的就是你这鸟!”侯瞿梁扔下手里卷成筒的报纸,抄起拖鞋就要揍它:“十年前碰到了不讲明白!故意拖到雷劈下来才讲!”

“我不是故意的!”沈枔吓了一跳,衣冠楚楚再装不住,扑棱棱蹦到了沙发另一头,语气里含着委屈,“明明是他什么表示也没有,我怎么开口,我开什么口?”

“你多大,小孩儿?五百岁还是五岁?它找了你那么多年你不知道?”侯瞿梁护短护地根本不讲道理,或许正是他心里隐约明白的那一点道理让他为好友愤懑不平,“你们不是一根骨头对半儿分吗,那、那怎么说的,心有灵通一点犀呢?”

“那通的也是那俩鬼的魂,跟我跟它有什么关系!我还就气这个呢!”沈枔头一偏躲过飞来的符纸,也急了,“它眼里根本没我,只有那个它根本就不认得的凡人!我干嘛痴心错付眼巴巴贴上去,凭什么啊!”

咦?是不是暴露了什么。

正绕着沙发老鹰捉小鸡的一人一妖定住了。沈枔看着对面人脸色像个渐渐被吹鼓的气球,只恨不能把话咽回去。

“不是,我没——”

“沈枔!”侯瞿梁大吼一声,“还敢说你没贼心!看我不薅了你的毛做大盘鸡!”

白鹭当机立断化了原形展翅一跃,幸运地躲过了飞过半空的人字拖,差点一头撞到天花板,正惊魂未定,就听背后一声闷响,有人哼了一声。

杨松不知什么时候醒了,套着松松垮垮的旧睡衣站在那里望着这场鸡飞狗跳,胸前有个隐约的拖鞋印。


“喝茶吗?”

沈枔迟疑了一下,摇摇头。主人于是不再劝它,只捧着自己的茶杯坐在沙发中间发呆,两旁全是侯瞿梁被支出门前堆在它身边的丹砂黄符桃木剑擀面杖,生怕老邻居吃亏。沈枔腹诽不止,偏就不敢说话,可真当沉默降临在这一片滑稽的狼藉中时,它又忍不住开口。

“好点儿了吗?”

“还好,多谢你。”杨松想起了什么,从口袋里掏了个裂口的铃铛出来,“这是你的金钟?给雷劈坏了,不好意思,回头还你一个。”

“坏了才正常,就是用来渡劫的。”沈枔耸耸肩,“你不是已经给我一块骨……”哪壶不开提哪壶,它就该自己吞了自己舌头。

“骨头合上了?”

“合上了,灵也散了。”它见杨松看它,补充道,“本来就是一点执念,合二为一,原主又早入了轮回,自然而然就散了。”

“哦,也好。”对方点点头。白鹭偷觑着它脸色。

“挺好。”杨松说,察觉到他目光,便坦然说,“他们既然已经入了轮回,旧物散在天地间,才是真的物归原主。”

“那你——”沈枔忍不住抢话,又有点露怯地停了下来,“那我……你都听到了吧……我不是那谁……”

“我知道。你从来都只是沈枔。”

“……从来?”

“从来。”

它毕竟活了这么久,就算一开始不明白,总归也会了解凡人修短随化,终期于尽的道理。天道有常,缘分只在此生,真见不到就再不能见到,所谓来世,不过是一个陌生人的另一场人生,留根骨头又有什么意思。何况它又不是杨金水,也不曾亲眼见过沈一石,梦里的故事它从未真的参与过,不过是台下看客,望着戏台上的主人公挽着手走向帷幕落场,徒然哭笑如癫不得自已。看戏也好,读书也好,旁观者情真意切的念念不忘,只是一个人内心对着投影自哀自怜的独唱。

“那你为什么——”为什么十年前不说话,十年后又突然说出口。这问里隐晦的感受太过袒露,沈枔问不出口,其实也不必问出口,该懂的人都自会懂得。

“我只是……”杨松沉默很久,不知道该说什么,也不知道该怎么说,“我只是有点舍不得。”

舍不得什么呢?是真的舍不得百年前枕边犹温的故人和承诺,还是百年里用来安身立命实际自欺欺人的执着本身?侯瞿梁因为它太安静经常教育它,什么活着总要有个奔头,有个念想呀小杨同志,有个家,有个爱好,事业,或者高尚点儿,有个理想,才能把人栓在地上不飘走。你咋活一遭跟过来打酱油似的?侯老师刚从网上学会“摸头杀”,趁着松·电子产品苦手·杨还没学会,一边言传身教占便宜,一边痛心疾首碎碎念。受教育的那位闷声不吭煮着茶,按了按脊梁上那半根坚硬的文人骨头,偷偷想,我也有啊。君子一诺值千金,为这一诺入红尘,难道还不够高尚?

当真有吗?它和这热闹的人间。

“那你现在舍得了吗?”沈枔问杨松,没意识到自己屏住了呼吸。

那时杨松在广州溽热的夜里听雨打芭蕉,天际线处是凡人可见的黑云压城,精怪眼中的天兵布阵,雷声隐隐,劫数纵不在今日,亦不会远。它忽然又想起了那一问。

当真有吗?你和这热闹的人间。

它在半梦半醒间走马灯过,想起今日剧本里的台词,想起上周老侯新卤的火烧,想起十年前沈枔带卷的头发,想起几个世纪前杨金水梦里的火焰和投身火焰的白衣。还想起很久以前——比沈杨的故事更久的以前——它也曾同谁一起越过青山,见众生如草木,隔云端。

我有。我有你们。

我有你。

“我舍得了。”杨松说,看着光从沈枔的眼里亮起来,忍不住微笑。


那是很久以前了,沈枔已经不记得。那年它还是只秋毫未褪的幼鸟,神智初开,无依无靠四处遨游,曾遇见过一条小白蛇,一时好奇抓住了它飞上半空,结果技艺不精,跌跌撞撞飞过梢头的时候,将同伴落在了皇陵旁的松树上。

不记得也没有关系,往后时光那么长。


知君仙骨无寒暑,千载相逢犹旦暮。


【完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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